徐阿楠本就心胸狹隘、嫉妒心強,平日里就看踏實肯干、人緣漸好的方婉之和李娟不順眼,如今當上副拉長,更是仗著廠長的偏袒,愈發(fā)囂張跋扈,處處想著打壓異己,很快便將方婉之和李娟視為眼中釘,總想找機會刁難他們。阿楠知道李娟和方婉之是好姐妹,現(xiàn)在只要開除李娟,方婉之也能一起滾蛋。阿楠和小姐妹們的對話被方婉之無意中聽到了,所以她開始特別注意阿楠的小動作,果然她看到了阿楠故意找不好的褲子,扯掉線,誣陷是李娟不好好工作。方婉之為李娟出頭,和阿楠拉扯的時候,不小心打了她,廠長看到后非常心疼,當場開除了方婉之和李娟。
兩姐妹果斷離開了工廠,這樣烏煙瘴氣的不待也罷,本來廠長就是和阿楠有關(guān)系,自從當上了副拉長,都不在食堂吃飯了,都去廠長辦公室吃。李娟和方婉之沒有放棄,繼續(xù)找工作,在廚房后廚幫忙,去大排檔幫忙,也去酒店做服務(wù)生,結(jié)果被一個流氓顧客給看上了。對方故意要蚊香送到房間,李娟吃飯快便送去了,結(jié)果險些被對方羞辱,幸好她嚴令呵斥才跑了出來。后來酒店就要開除李娟,是因為她遭到了客人的投訴,這也是寫在勞動合同里的。方婉之要跟李娟一起離開,兩個姐妹做好了決定不分開。
晚上,她們倆回到家看到了肖國慶和孟思遠,孟思遠累的都坐在臺階上睡著了,他能留在這里的時間不多,方婉之給他煮了方便面,等到送走了他們,李娟收拾床的時候,發(fā)現(xiàn)了兩萬塊錢,方婉之知道是父親留下的,李娟了解她,便說明天去郵局寄回去,方婉之知道那樣父親會更傷心,決定先留下。他想到了爸爸說自己闖深圳很辛苦,她來了這么久,根本沒有在闖,這次她決定第二天好好打扮一番,帶著李娟去逛深圳,目的就是了解,大家都在消費什么,從而找到他們創(chuàng)業(yè)的方向。
經(jīng)過一番市場調(diào)研,她們倆決定賣衣服,但是她們沒有銷路,所以供貨商不賣給他們,他們想要租店鋪,一年租金要五十萬,這對她們來說就是天價,最后他們便想辦法批發(fā)了一些衣服,然后在一條客流量不太好的街上賣,可惜根本賣不出去。
她們攤位旁邊賣茶的小妹有老主顧,所以生意還算是很好,她們受到小妹的點撥,決定開始走街串巷的賣,后來他們被舉報,因為這樣違反了市場的規(guī)則,被罰款了50元。干了一段時間,方婉之一算賬,整體還是虧損的狀態(tài)。